行政采购阳光规则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全公司内固定资产和大批量、高价值的办公用品及低值易耗品的采购,以及机构联合采购,都必须遵循此办法实施。
二、实施流程:
1. 从通知发布之日起,各公司在“采购阳光规则”适用范围内的采购需求,必须在需求确定后,及时将需求信息公示,且应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采购完成后,所选择供应商及产品详细信息必须公示。各公司新开门店设施设备的采购,必须先将产品信息报机构总裁办审核后,方能执行采购。同时,最终所选择供应商及产品详细信息必须公示。
3. 各公司所公示的所有信息均对所有人开放。任何人只需登陆公司网站主页“www.lbxdrugs.com”即可浏览、查看信息。
4. 全公司的采购行为秉承“公开、透明”的原则,接受所有员工、供应商的监督。并设投诉、举报电话,以举报程序违规及廉政违规行为。
三、采购信息录入规则:
为便于查询和统计,在录入信息时,请按以下规则执行:
1. 除招标文件栏外,不允许有空格;
2. 所有信息必须准确、完整;
3. 联系电话:首选录入固定电话号码,只有在无固定电话的情形下才可录入移动电话号码;
4. 招标文件栏用于招标采购项目,填写标书或者上述各项无法表达的、采购关键信息。
四、合同及相关档案管理:
采购承办人须将包含询价、谈判、招标、审核、验收等采购过程的相关资料,以及供应商资质文件分类归档管理,并存档备查。包括以下文件:
① 采购审批表
② 新开门店设施设备采购计划书
③ 需求计划书
④ 效益分析报告
⑤ 报价征询单
⑥ 招标文件
⑦ 投标情况一览表(需列两家以上供应商公司名、联系人、联系方式、总报价等)
⑧ 拟中标方报价单(需列明品牌、型号、技术参数、单价、合价等)
⑨ 评估报告
⑩ 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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