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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互联网药品交易牌照增幅创新高,B2C发展最为迅速

商务部:互联网药品交易牌照增幅创新高,B2C发展最为迅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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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实上,医药物流的快速发展也同样在助推医药电商,尤其是药品的线下配送问题一直被业界诟病,随着医药物流中心和第三方医药物流的发展,医药电商将是最大受益者。

  “医药电子商务企业数量激增。”近日,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发布的《2014年药品流通行业运行统计分析报告》指出,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统计,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国累计共有353家企业拥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发放的《互联网药品交易服务资格证书》,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加154家,增加幅度创历史新高。

  从业务形式看,B2C(向个人消费者提供药品)的发展最为迅速,全国累计共有264家企业拥有交易证照,比上年增加127家;B2B(与其他企业进行药品交易)的发展相对缓慢,全国累计共有73家企业具有交易证照,比上年增加22家。第三方交易服务平台加速发展,全国累计共有16家平台具有交易证照,比上年增加5家。

  据分析,医药电商企业快速扩容,一方面得益于国家食药监总局2014年5月公布了《互联网食品药品经营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提升了企业开展互联网药品经营的积极性。

  但新规未能在2014年落地,加之互联网经营环境不佳、企业缺乏物流服务和人才储备等因素,制约了市场的进一步扩大,也意味着医药电子商务的未来发展仍有较大的空间。

  另一方面,新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加紧实施、医药电商加速发展,推动了2014年现代医药物流的快速发展。中国医药集团、华润医药等全国性企业及南京医药、广州医药等地区龙头企业积极建设具有WMS系统、自动化立体仓库、分拣线与传输带等技术设备的现代医药物流中心。

  该报告指出,据不完全统计,截至2014年12月底,29个省市区已建成现代医药物流中心237个;在建现代医药物流中心64个。

  2014年全国药品流通直报企业中,具有第三方医药物流资质的有116家;具有食品药品监管部门颁发的开展第三方药品物流业务确认文件的有93家。专业第三方医药物流得到进一步发展。

  事实上,医药物流的快速发展也同样在助推医药电商,尤其是药品的线下配送问题一直被业界诟病,随着医药物流中心和第三方医药物流的发展,医药电商将是最大受益者。

  医药电商给药品零售的行业带来的变化,也成为该报告的关注焦点。据分析,一方面,由于电子商务等新渠道的冲击,新版GSP认证和药品电子监管码的全面实施将大幅提升药品零售企业的经营费用,人工、房租、水电等各项成本的上升,将使零售企业传统业务的增长空间进一步收窄,甚至驱使不少难以满足条件的企业退出市场。

  另一方面,以治疗、保健、康复为核心的药学服务体验消费及适应移动互联网技术发展的线上线下结合的服务模式,将为未来药品零售行业的发展提供重大机遇。